涉外诉讼

顶级品牌杰尼亚(ZEGNA)商标侵权案

作者: 李新立律师 日期:2024/02/21

2019年1月,全球知名品牌“杰尼亚”(ZEGNA)商标的持有人康恩泰有限公司(CONSITEX S.A.)(原告)在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禾宸投资江阴有限公司(被告)提起商标侵权之诉,提出被告在兰州某商场售卖的“杰尼亚”品牌服饰系侵权商品,且店面装潢使用了“ZEGNA”、“Ermenegildo Zegna”等商标,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店为授权店或专卖店,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报纸上公开致歉,并赔偿损失300万元。

被告委托李新立律师团队应诉。李律师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研判,当事人介绍,所售卖的商品是从意大利等国的“杰尼亚”授权经销商处采购,都是正品,并非假冒商品。于是,李律师请当事人提交了所有商品进口的合同发票报关单以及国外经销商的授权书等文件,这些文件在意大利办理了公证认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在此基础上,李律师基于“商标权利用尽”理论以及“商品平行进口”的实践,提出被告售卖商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诉讼中,为尽快解决争议,在律师的建议下,被告停止售卖“杰尼亚”商品,清除了店招店面上的“ZEGNA”等标识,并与原告积极协商,可惜双方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一审法院经过3次开庭,作出判决,基本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售卖商品不构成侵权,但因为店招及店面装潢会使消费者误以为授权店,认为构成侵权,法院考虑到店面的“ZEGNA”等标识已经在诉讼中及时清除,侵权程度不严重,酌情判令赔偿30万元人民币,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请。

原告对于这一判决非常不满,上诉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至此经过3年的审理,尘埃落定。

这是一起涉外的商标权纠纷,要求主办律师对于国际贸易、商标权、涉外民事诉讼规则都要熟悉,李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表现出的专业以及灵活性,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

(一审:(2019)苏05民初47号,二审:(2020)苏民终第458号